江蘇省房地產業協會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,經費來源主要依靠會員交納的會費。根據民政部“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”,結合我會實際,特制訂本辦法。 一、會費用途 會員交納的會費,全部用于為會員提供服務,開展相關政策研究,支付協會秘書處辦公費用。
二、會費標準 1、副會長單位20000元。 2、常務理事單位6000元 3、理事單位4000元 4、一般會員單位2000元 副會長單位屬于行政機關的按常務理事單位標準交納,常務理事單位屬于行政機關、地方協會的,按理事單位標準交納。 理事單位、常務理事單位、會員自愿多交會費,支持行業發展,可不受上述標準限制。
三、交納會費的期限和辦法 1、每年3月31日前交納當年會費。 2、新會員自批準入會當月起交納當年會費。 3、會員單位如確有困難不能交納當年會費時,應提出書面申請,經協會秘書處研究并報經會長同意后,方可減免或延期交納。 4、所有會費統一由江蘇省房地產業協會秘書處收取、管理。 開戶單位:江蘇省房地產業協會 開戶銀行:中國銀行南京奧體支行 銀行帳號:520958216564 秘書處收到會費后,于15日內開具民政部門統一?。ūO)制的社會團體會費收據寄回交費單位。 聯系方式: 地址:南京市江東路313號中泰國際廣場04幢2單元1905室 電話:025-87783991 傳真:025-87783991
四、會費管理 1、協會秘書處嚴格按收費標準和時間統一催交和收取會費。專業分會開展活動所需費用,可從本專業分會會員所交會費中按比例列支。 2、對會員交納的會費嚴格按財務規定管理,合理支出,節約使用,并接受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和審計。
五、其他 1、按章交納會費是會員必須履行的義務。會員無故一年不交納會費的,由協會秘書處通報,連續兩年不交納會費的視為自動退會。 2、本辦法自江蘇省房地產業協會第六屆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施行。 |